
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CA认证的公告
尊敬的纳税人:
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,减轻纳税人负担,提高网上办税应用水平,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将推广CA认证的应用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推行对象:辖区内所有纳税人。
二、推行范围:纳税人网上申报提交。
三、从2010年7月1日起,辖区内所有纳税申报需使用CA证书进行网上申报。纳税人必须使用江苏CA证书登录我局申报系统,原软密码登录方式将关闭。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,适时逐步扩大CA证书应用至网上办税业务(涉税申请提交),请广大纳税人保管好CA证书。CA证书与地税局CA证书相同,已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可直接使用,未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请向主管分局申请补发,新办登记纳税人在我局税务大厅办理税务登记时即时发放。具体网上申报操作请参照操作指南或向申报岗位咨询。
四、纳税人使用CA证书进行纳税申报后,其申报表不必每月报送税务机关,可以按年度向税务机关提交。
五、证书费用。新办CA证书和证书年费不向纳税人收取。纳税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每户收取96元。
六、CA证书发行维护由江苏CA公司负责,CA证书存在问题可咨询其服务电话:58126978、58130765、13962230288、13812874831。
请广大纳税人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相关推行工作,谢谢!
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
2010年6月25日
今年访问量:311783 今日访问量:683 版权所有©2009: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
联系电话:0512-58325000 备案序号:苏ICP备05003378号